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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調解文書獲聯合國貿法會通過 –《新加坡調解公約》及《示範法》
2018年7月12日
 在2018年初的第六十八屆會議結束時,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下簡稱聯合國貿法會)第二工作組(爭議解決)最後確定了關於調解所產生國際商事和解協議執行的文書草案1,該草案最終於6月25日的第五十一屆聯合國貿法會會議上提交並完成,並將於今年稍後時間提交予委員會通過。

公約簽署儀式將於2019年第三季度在新加坡舉行,該公約將稱為《新加坡調解公約》,而《示範法》將由聯合國貿法會秘書處編寫。

此亦被視為國際調解之一大里程碑,並有賴多達85個成員國和35間國際組織 / 非政府機構於過去三年間的共同努力。香港和解中心自2016年起以聯合國貿法會觀察員的身份參與第二工作組,香港和解中心對此感到非常榮幸,藉此積極參與討論並提出專業意見,與代表團成員、觀察員及國際機構等代表交流。

香港和解中心很高興能夠見證《新加坡調解公約》和《示範法》於最近一屆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行的會議中誕生。工作組和委員會成員的卓越成果,標誌著國際間對調解機制現代化的重大承諾,以應對其在解決跨境和國際爭議的優先應用。《新加坡調解公約》和《示範法》的制訂能確保並推進爭議解決於國際間的可執行性,這也是由合乎經濟效益、具自主性和保密性質的調解所產生。

1958年通過了《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後,本年已是《紐約公約》60週年。與此同時,聯合國貿法會為此於6月28日舉行了紀念活動,並邀請成員國代表及觀察員共300位嘉賓參加。 

適逢《紐約公約》60周年,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祝願《新加坡調解公約》及《示範法》的通過可以為各國調解實務提供更佳的前景。與此同時,香港和解中心及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也將一如既往的推行國際調解在跨境爭議解決中的應用,全力配合中國"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體系的建立。

1「文書草案」包括調解所產生的國際和解協議公約草案—《公約草案》及《聯合國貿法會國際商事調解示範法》的修正草案—《示範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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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2017 Mainland - Hong Kong Joint Mediation Center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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