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
隨著全球化與區域融合的世界發展大方向,加上中國正積極推動各項發展策略和規劃,包括「一帶一路」建設、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和「十三五」規劃,將帶動更多跨境商貿的合作,預期商業糾紛也會隨之而來,企業對法律和解決糾紛服務的需求也會越來越大。香港可憑藉「一國」和「兩制」的雙重優勢,提供跨境解決糾紛服務,香港的調解員因此亦將迎接更多新挑戰,有更多機會需要處理涉及跨境法律體系及社會制度所產生的商事調解個案。
課程目的 |
本課程專為有意成為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國際認可專業調解員」或有意處理國際商事糾紛之調解員而設,內容講解有關內地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兩岸四地及國際商事調解模式。讓香港的調解員更能因應跨境司法體制的不同,從而提升及強化已具備的調解知識和專業技能,學習處理國際商事調解個案。
學員完成本課程及成功通過評核後,可以向本中心申請銜接成為「國際認可專業調解員」,在國際商事調解平臺上,運用所學的知識,處理國際商事調解個案。另外,完成課程之學員可獲取由香港和解中心所核准的15個持續專業發展計劃之學分,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調評會」的15個學分現正申請。
課程內容 |
第一部分 | - | 內地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發展及跨境商事糾紛解決機制運作模式 |
- | 內地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簡介及最新發展 | |
- | 跨境商事糾紛解決機制的前景 | |
- | 跨境商事糾紛解決機制運作模式 | |
- | 跨境調解員需具備的額外專業技能 |
第二部分 | - | 跨境商事調解模式的應用 |
- | 跨境調解規則及守則 | |
- | 跨境調解技巧應用及練習 | |
- | 跨境爭議解決機制相關文件的應用 | |
- | 跨境調解代理的職能和委任方法 |
第三部分 | - | 內地司法制度及跨境調解角色 |
- | 憲法及內地行政法學、民商法學的分類 | |
- | -簡述內地司法制度的架構及案件審理程式(民商事) | |
- | -跨境調解的有效性及適用意義 | |
- | 跨境調解代理的角色及提供專業服務的法律依據 | |
- | 跨境調解個案前期及後期服務的重要性 |
第四部分 | - | 跨境個案分享和研習 |
- | 跨境爭議案件類型及研習(與涉及內地法律的適用) | |
- | 跨境個案各類證據檔的提供 | |
- | 跨境個案優選方案評估 |
第五部分 | - | 評核 |
- | 分組會面及評核(部分評核以普通話進行) |
對象 |
- | 香港和解中心或調評會之認可調解員 ; 或 |
- | 有意銜接成為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的「國際認可專業調解員」之人士 ; 或 |
- | 有意處理國際商事調解之人士 |
- | 香港和解中心或調評會之認可調解員 ; 或 |
- | 有意銜接成為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的「國際認可專業調解員」之人士 ; 或 |
- | 有意處理國際商事調解之人士 |
報讀資格 |
- | 具備基本調解知識之人士 ; 及 |
- | 具備良好英語及 / 或普通話口語能力 |
證書頒發 |
凡完成此跨境調解員培訓證書課程,出席率達70%或以上之學員可獲頒發「出席證明」。
而出席率達70%或以上及課程末的評核合格之學員,則可獲頒發「結業證書」。
成功通過評核之學員可連同「結業證書」或評核結果證明,在完成課程後1年內向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申請成為「國際認可專業調解員」。
而出席率達70%或以上及課程末的評核合格之學員,則可獲頒發「結業證書」。
成功通過評核之學員可連同「結業證書」或評核結果證明,在完成課程後1年內向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申請成為「國際認可專業調解員」。
導師 |
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資深導師團隊暨資深調解員
總時數 | 15 小時 |
上課日期 | 2018年4月25、26、30日及 5月2、3日 (已更新) |
上課時間 | 晚上7時至10時 |
上課地點 | 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香港灣仔軒尼詩道245-251號守時商業大廈21樓) |
教學語言 | 廣東話及普通話(教材以中文為主) |
學費 | HK$ 4,300 (香港和解中心專業調解會員) HK$ 5,000 (非香港和解中心會員) 已包括評核費 |
評核費 | HK$ 800* *只適用於已完成由香港和解中心舉辦的「內地與香港調解實務證書課程(一)/(二)」之學員,其可選擇直接報名參加評核,只須繳付評核費, 並須在報名時提供相關課程證明。 |
報名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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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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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截止 報名日期 |
2018年4月23日(星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