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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组织申请持续专业发展课程/讲座/研讨会/工作坊认可申请手续
为乎合本中心对持续专业发展计划课程/讲座/研讨会/工作坊(下文合称为「活动」)的申请要求,主办机构须为每个有关活动填妥申请表格(CPD表格二),并提交予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秘书处:

香港湾仔轩尼诗道245-251号守时商业大厦21楼

所有申请必须于活动举行前最少四星期提交至本中心。在提交有关申请后,主办机构可在其宣传产品上使用「正等候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的持续专业发展计划认可」字眼。任何未填妥的申请表格将不获受理,如在情况许可下本中心会将未填妥的申请表格发还申请人。本中心将尽可能在21个工作天之内对申请作出回复,让主办机构能如期为活动作宣传。

在接收到认可通知之后,主办机构可在其宣传产品上注明「获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批准N个持续专业发展学分」,其中N为本中心批准的认可CPD学分,唯本中心不接受任何活动举办后向本中心递交之申请。

获取CPD学分指引
CPD 学分在一般情况下与活动时数相等(扣除小休及用膳时间后)。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保留最终决定权。

登记出席率
主办机构须为所有出席人士作登记,参加者的姓名及出席时数皆须清楚列明。主办机构须在活动完结后14天以内向本中心秘书处提交出席名单,否则已获认可的CPD学分将被视为无效。

申请费用
如活动属收费活动,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会向主办机构收取申请费用。现时本中心就每一个收费活动向非商业及商业机构收取的申请费用分别为港币500元及1000元。换言之,如果活动是免费的,申请费用则会被豁免。主办机构须在递交申请表的同时一并缴交有关费用。

申请CPD活动所须文件
为使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顺利进行对各项活动的CPD认可,请主办机构在递交申请时准备以下文件:
  1. 持续专业发展计划学分申请表
  2. 活动宣传单张(如适用)
  3. 活动讲者最新的履历,列明其经验和专业资历
  4. 身份证明文件
  5. 提供予参与者的活动教材或讲义
  6. 已填妥的出席纪录*
  7. 活动检讨总结(由主办机构撰写,包括参与者的意见)*
  *文件须在活动完结后14天内提交至本中心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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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2017 Mainland - Hong Kong Joint Mediation Center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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