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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JMC 獲特區政府委任為 CEPA 投資爭端解決機構,中心21位調解員列入《調解員名單》
2018年12月24日
2018年12月17日,香港工業貿易署在其官網公布《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投資爭端解決機制為調解。同時公布了內地和香港在《投資協議》下設立調解機制、經雙方共同認可的處理兩地投資者與政府間關於投資爭端解決的指定機構以及調解員名單:

處理香港投資者與內地一方爭端的調解機構: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處理內地投資者與香港一方爭端的調解機構: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 香港調解會
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

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很榮幸獲兩地政府共同認可成為指定調解機構之一。 獲本中心提名,經由香港律政司委任的指定香港調解員共有21名,名單如下:
1. 陳炳煥先生
2. 陳勤業博士
3. 范銘超博士
4. 郭璇玲女士
5. 姚定國教授
6. 關衛擎先生
7. 郭慧芳女士
8. 黎子健先生
9. 羅子淇先生
10. 羅偉雄博士
11. 李立坤先生
12. 彭韻僖女士
13. 全朝輝先生
14. 岑君毅先生
15. 譚允芝資深大律師
16. 陶榮博士
17. 黃欣女士
18. 邱柏民博士
19. 袁國強資深大律師
20. 張思琪女士
21. 鍾智芬女士

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作為首個由內地及香港主要調解機構共同創立的聯合調解中心,憑著香港擁有「一國」和「兩制」的雙重優勢,結合國家一帶一路發展戰略與粵港澳大灣區佈局,定當為兩岸四地及國際企業提供更多元化的跨境爭議解決服務,亦從而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亞太區解決爭議樞紐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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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2017 Mainland - Hong Kong Joint Mediation Center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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