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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调解文书获联合国贸法会通过 –《新加坡调解公约》及《示范法》
2018年7月12日
在2018年初的第六十八届会议结束时,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下简称联合国贸法会)第二工作组(争议解决)最后确定了关于调解所产生国际商事和解协议执行的文书草案1 ,该草案最终于6月25日的第五十一届联合国贸法会会议上提交并完成,并将于今年稍后时间提交予委员会通过。

公约签署仪式将于2019年第三季度在新加坡举行,该公约将称为《新加坡调解公约》,而《示范法》将由联合国贸法会秘书处编写。

此亦被视为国际调解之一大里程碑,并有赖多达85个成员国和35间国际组织 / 非政府机构于过去三年间的共同努力。香港和解中心自2016年起以联合国贸法会观察员的身份参与第二工作组,香港和解中心对此感到非常荣幸,藉此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与代表团成员、观察员及国际机构等代表交流。

香港和解中心很高兴能够见证《新加坡调解公约》和《示范法》于最近一届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会议中诞生。工作组和委员会成员的卓越成果,标志着国际间对调解机制现代化的重大承诺,以应对其在解决跨境和国际争议的优先应用。 《新加坡调解公约》和《示范法》的制订能确保并推进争议解决于国际间的可执行性,这也是由合乎经济效益、具自主性和保密性质的调解所产生。

1958年通过了《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后,本年已是《纽约公约》60周年。与此同时,联合国贸法会为此于6月28日举行了纪念活动,并邀请成员国代表及观察员共300位嘉宾参加。

适逢《纽约公约》60周年,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祝愿《新加坡调解公约》及《示范法》的通过可以为各国调解实务提供更佳的前景。与此同时,香港和解中心及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也将一如既往的推行国际调解在跨境争议解决中的应用,全力配合中国"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体系的建立。

1「文书草案」包括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草案—《公约草案》及《联合国贸法会国际商事调解示范法》的修正草案—《示范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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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2017 Mainland - Hong Kong Joint Mediation Center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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